佔中9人涉公眾妨擾案預審 辯方:控罪前所未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1/09 13:51

最後更新: 2018/01/09 14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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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程志遠攝)

9名參與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,包括佔中三子等人,被控以「串謀作出公眾妨擾」及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」等共6項控罪,案件今進行預審,辯方今指相關的「串謀作出公眾妨擾」前所未見及奇特,且與另外控罪重複,故認為控方應改控串謀非法集結。

代表首三名被告戴耀廷、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指,三人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,控罪日期包括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,時間長逾20個月,並涵蓋另外兩罪的案發日期,麥質疑出控罪有所重複,且控方亦未能說明控罪中提及被煽惑的「他人」為何人,而警方於整個佔領運動共已拘捕1,001人,質疑為何控方未能提供任何一人的身份。麥高義又指,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可謂前所未見,認為控方應該改控串謀非法集結等。

另外,第三控罪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」中,「煽惑他人煽惑」的控罪元素不合憲,及邏輯上不可行且會無限延伸,辯方已提出動議要求推翻第三控罪。麥又認為,首項控罪兩項控罪只涉及首7名被告,案件應分案處理。而其餘被告的律師代表亦同意麥的相關陳詞。

代表第9被告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則指,如控方未能提供已拘捕1,001人的身分,辯方傳召證人時有可能令他們被捕等。

控方則回應指認為首項控罪合適,且與第二項控罪並不相關,又指除非辯方提出永久擱置案件申請,否則控方未能提供相關人士身分,因調查尚在進行中。
蔡則指,似乎控方正煽惑他煽惑其當事人提出永久擱置案件申請。法官押後案件至明天處理。